词条 | 东西作坊 |
释义 | 东西作坊历史官职 东西作坊怎么写好看:东西作坊历史词典解释宋军器监所属机构。作坊始置于唐。《唐大诏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南郊赦》:“诸处本置作坊,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宋承唐制置作坊,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分为南、北两作坊,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改称东、西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器等物。监官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内侍充任。领木作、杖鼓作、藤席作等五十一作。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隶属军器监,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入御前军器所。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浙江清吏司员外郎官名。简称浙江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浙江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浙江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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