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典礼司 |
释义 | 典礼司历史官职 典礼司怎么写好看:典礼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旋改称典礼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以宦官为之,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升司正正六品,司副从六品。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掌下列事项:一、礼制、乐制;二、祀典行政;三、祠庙;四、宗教。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省参事会省政府的参议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省参事会条例,其规定如下:省参事会由会长和参事员十二人组成,并设有秘书等若干人以办理事务。会长由省行政长官兼任,会议时任主席,省参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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