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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议历史词典解释
古代刑法制度。即刑法中规定一些特殊人犯罪时享有减免刑罚特权的制度。始见于《周礼·秋官·小司寇》中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辟。至三国魏即正式列八议于律文,后为历朝沿用。共有八种:一曰议亲,即皇亲国戚;二曰议故,即侍奉过皇帝的旧友故交;三曰议贤,即有德行之贤臣名士;四曰议能,即能治国治军之杰出人才;五曰议功,即功勋卓越者;六曰议贵,即贵族和大官僚;七曰议勤,即公务勤谨者;八曰议宾,即前朝之王公大臣。以上八种人犯有死罪(十恶除外)者,法司须先行奏报,奉旨方可勾问,但不得拟罪,只能将事由奏报,由皇帝裁夺。一般均予免死。流罪以下,照例予以减刑,并可纳银赎罪或以官品抵消刑罪。
词语分解:
- 八议的解释 八辟。后汉书·应劭传:“ 陈忠 不详制刑之本,而信一时之仁,遂广引八议求生之端。” 唐 长孙无忌 唐律疏议·名例:“八议:一曰议亲,谓皇帝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緦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二曰议故,谓故旧;三曰议贤,谓有大德行;四曰议能,谓有大才业;五曰议功,谓有大功勋;六曰议贵,谓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七曰议勤,谓有大勤劳;八曰议宾,谓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 唐
- 八的字典解释 八 bā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八面玲珑
- 议的字典解释 议 (議) yì 意见,言论:议论
历史知识推荐:存神过化
意谓心神不外驰,则人物无不随我而化。孟子·尽心上:“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以“存神过化”为君子之本性,扩充之,即可知天而与天道合一。荀子·议兵篇:“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