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历史词典解释
鲜( ㄒㄧㄢˇ xiǎn ):少。奸慝( ㄊㄜˋ tè ):奸邪。 凡是做事不近人情的人,很少不是大奸贼的。 意谓奸邪之人,内怀狡诈,行事往往矫情做作,不近人情。语出宋.苏洵《辨奸论》:“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儿女英雄传》二七回:“不须伸手,自然缠腰的算盘,依然逃不出一个‘贪’字。所以说:‘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
词语分解:
- 凡事的解释 不论什么事;所有的事
- 奸慝的解释 亦作“ 姦匿 ”。亦作“奸慝”。1.指奸恶的人。书·周官:“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6*乱。”左传·昭公十四年:“詰姦慝,举淹滞。” 孔颖达 疏:“姦,邪;慝,恶。” 三国 魏 曹丕 策孙权九锡文:“君忠勇并奋,清除姦慝。” 唐 陈子昂 禡牙文:“奸慝窃命,戎夷不恭,则必肆诸市朝。”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六·朱子忿懥:“ 宋 名臣録,自大姦慝外,凡在是非间者皆不遗。”中国近代史资
历史典故推荐:宋家墙东
源见“东墙窥宋”。指佳人寄情之所。清 顾贞观风流子.辛亥春月告归得请途次寄阎百诗词:“宋家墙东畔窥闲丽,枉自、暮暮朝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