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赋田 |
释义 | 民赋田历史知识 民赋田怎么写好看:民赋田历史词典解释清代民田之一种。民间恒产。允许自由买卖,并向国家交纳田赋、承担徭役之田地。分布于直隶、盛京、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各省民赋田田赋科则不一致。多者如江苏,每亩科银九厘至一钱四分一厘一毫,米豆一升四合七勺至一斗九升二合六勺不等,麦二抄至三勺不等;少者如云南,每亩科银五厘五毫至四分六厘五毫不等,粮一升九合四勺至一斗五升不等。或征本色、或征折色银、或本折兼征。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卢番长官司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并元卢番静海军安抚司、卢番蛮夷军民长官司置。长官卢姓。唐末,卢姓先人随南宁州刺史龙得寿戍南宁,世有其地。历宋其名不著。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归附,授安抚使职。明洪武四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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