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学案小识 |
释义 | 清学案小识历史知识 清学案小识历史词典解释书名。原名《国朝学案小识》。清唐鉴著。十五卷。撰于道光二十三年(1844)十二月至二十五年四月。以正统理学家观点将清初以来学术史归纳为传道、翼道、守道、经学、心宗五个学案,叙述学者一百七十五人;又列《待访录》,收入八十二人,以备补辑。提出清代理学家道统,以陆陇其、张履祥、陆世仪、张伯行为传道,以汤斌、姚鼐等为翼道,以于成龙等为守道。强调程、朱与陆、王之辨,提倡“遵程、朱之道”,对心学予以贬斥。反映出作者笃守程朱理学之思想。对研究清代前期学术思想有一定参考价值。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惠子①即“惠施”。②书名。战国宋惠施撰。汉书·艺文志著录一篇,列于名家,并谓“与庄子并时”。隋书·经籍志已不载。久佚。今仅见于先秦诸子等书所引,如庄子·天下,韩非子·说林,吕氏春秋的不屈、应言、开春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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