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
释义 | 提点在京四园苑所历史官职 提点在京四园苑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北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置,辖汴京玉津园、瑞圣园、宜春苑、琼林苑,掌其种植蔬菜林木,修饰亭宇等事。设提点及勾当官,以内侍充任。初属内园司,后隶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以四园苑隶司农寺。 官署名。五代后周显德中置玉津园,宋沿置,并增置瑞圣、宜春、琼林苑三苑园。玉津园在汴京南薰门外,瑞圣园在景阳门外道东,宜春苑在朝阳门外道南,琼林苑在顺天门外道南,合称四园苑。原属内园司,后隶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置提点在京四园苑所。提举官以三司判官、内侍都知、诸司使以上充任;监官各二人,以诸司副使或内侍三班使臣充任。掌种植蔬菜林木,修饬亭宇等事。元丰改制后四园苑隶司农寺,本所罢废。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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