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法使 |
释义 | 提法使历史官职 提法使怎么写好看:提法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 官名。清置,宣统三年改按察使为提法使,每省一人,为省司法长官。见《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承应小底局官署名。承应小底局为辽代特有的宫廷机构,属宣徽院。小底,即小厮、小的、小当差之意。有笔砚小底、寝殿小底、佛殿小底、司藏小底、习马小底等,承应内廷使用。见辽史·百官志一·承应小底局。 官署名。辽置,属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