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押运同知通判 |
释义 | 押运同知通判历史官职 押运同知通判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置,掌督运粮船,管束运军,查禁迟延、侵盗、搀和等弊。由总漕与各省督抚共同选派。见《历代职官简释·押运同知通判》。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集英殿修撰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六品贴职。 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最高等贴职,位次于待制。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