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邮政司 |
释义 | 邮政司历史官职 邮政司怎么写好看:邮政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全国邮政,凡邮递方法、邮便汇兑、邮便包裹、邮票款式及邮盟条约均属之。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等。 官署名。(1) 清末置,属邮传部。掌全国邮政。凡一切邮递方法,邮便汇兑、邮便包裹、邮票款式、邮盟条约等有关邮政各事,均为其所掌。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八、九品录事无固定员额。(2)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总务、经画、通埠、文牍四科,各设科长、科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掌下列事项:一、邮件;二、邮便汇兑、邮便储金;三、驿站、台站。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改为邮传局,职掌有所变动。参见“邮传局”。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平政院评事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员额十五人,分在三庭办事。参见“平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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