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怎么写好看:
浙江部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1)明代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浙江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浙江清吏司。(2)明代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浙江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并兼领云南布政司刑名。二十九年,改为浙江清吏司。
词语分解:
- 浙江的解释 1.水名。即 钱塘江 。庄子作 制河 ,山海经、史记、越绝书、吴越春秋作 浙江 ,汉书·地理志、水经作 渐江水 。古人所谓 浙 渐 ,实指一水。参阅 王国维 浙江考。2.省名。简称 浙 。在我国东部沿海。以境内 钱塘江 旧称 浙江 得名。
- 部的字典解释 部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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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牧长。官名。诸侯王府属官。西晋时王国府置牧长,掌知畜牧牛马事。南朝宋因之。齐及北齐均置厩牧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