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历史词典解释
简称明正土司。清康熙五年 (1666) 改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置,属雅州府。治所在打箭炉 (今四川康定县)。辖境相当今四川康定、丹巴、雅江、九龙及道孚等县地。宣统三年(1911) 改流。
词语分解:
- 明正的解释 1.辨明。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指瑕:“若夫注解为书,所以明正事理。”2.公开惩处。正,治罪。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那亲动手的奸徒,若不明正其罪,被害寃魂何时瞑目?” 明 叶盛 水东日记·看议何观:“ 盛 因抹去冒头所谓‘诬陷大臣,擅开边衅’,及终所谓‘明正 观 罪,以为进言虚妄者之戒’等语。”参见“ 明正典刑 ”。3.见“ 明证 ”。
- 宣慰司的解释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 瞿蜕园 历代职官简释。
历史地名推荐:雁桥
亦名金雁桥。在今四川广汉市北鸭子河上。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裴注引 益部耆旧杂记:东汉建安十八年 213,刘璋将张任自绵竹退守雒城,刘备进军围之,“任勒兵出于雁桥,战复败”。即此。方舆纪要 卷67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