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林署 |
释义 | 上林署历史官职 上林署怎么写好看:上林署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朝属尚书省工部,置提点一员,章宗泰和八年(1208)创设,完颜永济大安二年 (1210) 省; 置令一员,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 初置丞一员,世宗大定七年(1167)增一员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复省一员; 有直长二员; 又有花木局都监、同监二员,宣宗贞祐三年(1215)罢,以同乐园管勾兼; 又有熙春园都监、同监三员,泰和四年置,贞祐三年省; 又有同乐园管勾二员等。 官署名,唐、金置,掌苑囿园池等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等。其官有令丞。见《新唐书·百官三》、《金史·百官二》。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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