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林署提点 |
释义 | 上林署提点历史官职 上林署提点历史词典解释官名。金朝上林署长官,主管上林苑事。章宗泰和八年 (1208) 设,秩从五品。大安二年(1210)罢。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其下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郡伯1、爵名。金改县为郡伯,一品称郡王,二品称郡公,三品称郡侯,四品称郡伯。见金史·百官一。元代爵分八等,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元史·百官七。2、知府的别称。因知府掌管一郡,相当于古代的方伯,故称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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