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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上林署提点
释义

上林署提点

历史官职

上林署提点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金朝上林署长官,主管上林苑事。章宗泰和八年 (1208) 设,秩从五品。大安二年(1210)罢。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其下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词语分解:

  • 上林的解释 1.古宫苑名。 秦 旧苑, 汉 初荒废,至 汉武帝 时重新扩建。故址在今 西安市 西及 周至 、 户县 界。三辅黄图·苑囿:“ 汉 上林苑 ,即 秦 之旧苑也。汉书云:‘ 武帝 建元 三年,开 上林苑 ,东南至 蓝田 宜春 、 鼎湖 、 御宿 、 昆吾 ,旁 南山 而西,至 长杨 、 五柞 ,北绕 黄山 ,濒 渭水 而东,周袤三百果。’离宫七十所,皆容千乘万骑。”2.古宫苑名。 东汉 光武
  • 提点的解释 1.官名。 宋 始置,寓提举、检点之意。掌司法、刑狱及河渠等事。 金 近侍局置提点。 明 光禄寺尚饮局有提点大使之职。 清 废。 宋 苏辙 龙川别志卷下:“既而 许公 自 滨 罢,擢提点两 浙 刑狱。”金史·章宗纪四:“甲寅,以提点尚衣局 完颜燮 为 夏国 生日使。”水浒传第一回:“次日早膳以后,真人、道众并提点、执事人等,请太尉游山。”参阅宋史·职官志七、续文献通考·职官六。2.提醒指点。二十

历史官职推荐:郡伯

1、爵名。金改县为郡伯,一品称郡王,二品称郡公,三品称郡侯,四品称郡伯。见金史·百官一。元代爵分八等,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元史·百官七。2、知府的别称。因知府掌管一郡,相当于古代的方伯,故称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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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