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卷烟统税处 |
释义 | 卷烟统税处历史官职 卷烟统税处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卷烟税收及考核其成绩事项;二、厘订卷烟税率事项;三、烟卷厂出品之稽核考查事项;四、卷烟各业之取缔事项;五、审核卷烟税各项表册及制发卷烟印花事项;六、其他卷烟税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健锐营又称“云梯健锐营”。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云梯之军营。乾隆十四年 1749,金川战役之后设。以八旗兵中习云梯者组成。分左、右二翼。兵额屡前增加,至光绪 1875—1908 间已达三千八百余人。设有掌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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