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户部尚书 |
释义 | 户部尚书历史官职 户部尚书怎么写好看:户部尚书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总掌户部事。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设,隶尚书省之下。额一员,正三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称地官尚书,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中唐以后,常以他官掌钱谷之政,本部之职渐为度支、盐铁、转运等使所夺,尚书多为外官所带空衔,本部日常事务多由侍郎主之。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不任本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实领户部事。从二品。南宋初,以执政兼领财用事,后复置尚书掌部事。辽朝亦设,属南面官,无实职,多为加官。金朝设一人,正三品。元朝改属中书省。成宗大德五年(1301),定制为三员,正三品。明初沿元制,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六部尚书直隶于皇帝,事权提高,升为正二品。额设一员。清沿明制,初以承政为户部长官,顺治元年(1644) 改承政为尚书。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六年,改满尚书为二品。康熙六年(1667)复故,九年仍改二品。至雍正八年(1730),满、汉尚书俱定为从一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改度支部,遂改称度支部尚书。 官名。为户部的最高长官。唐朝的户部尚书,掌管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详见“户部”条。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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