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掌判 |
释义 | 掌判历史典故 掌判怎么写好看:
掌判历史词典解释《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郑玄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后因称媒人为“掌判”。宋 胡继宗《书言故事.媒妁》:“媒曰掌判。”宋 罗烨《醉翁谈录.崔木因妓得家室》:“君若果未婚,妾当为掌判,使君即得佳偶。”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眼不见,心不烦指对烦心的事无力解决,只要不亲眼看见就算了。红楼梦第二十九回:“几时我闭了眼,断了这口气,任凭你们两个冤家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三侠五义第七十二回:“忽然把心一横道:‘嗳!眼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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