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士 |
释义 | 方士历史官职 方士怎么写好看:方士书法图片 方士历史词典解释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参见“都家”。②士名。宋徽宗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七品。 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的狱讼。《周礼·秋官·方士》:“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都家,指王子弟、公卿、大夫的采地。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公府东曹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始置,典选举。设掾一人,比四百石;属一人,比二百石,下有令史。东汉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东汉末曹操任汉丞相时置东曹掾、属各一人,后省;三国魏咸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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