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资政院钦选议员 |
释义 | 资政院钦选议员历史知识 资政院钦选议员历史词典解释清末资政院议员。宣统二年(1910)选定,共九十八人(定额一百人)。由皇帝从年满三十岁以上的宗室王公世爵、满汉世爵、外藩王公世爵、各部院衙门官员、硕学通儒、纳税多额者六类候选人中钦定。掌参与资政院议案的讨论、表决。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泛级官制用语。即普遍提高官员的等级。北魏时常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立太子等,下诏提高部分或全部官员的等级。庄帝以后较滥。北齐仍沿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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