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议政王大臣会议 |
释义 | 议政王大臣会议历史官职 议政王大臣会议历史词典解释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又称议政大臣,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十一年,皇太极嗣位,为加强君权,分散诸王贝勒权力,命八旗总管大臣(固山额真)均参加议政。后又将议政范围扩大到贝子,定每旗各设议政大臣三人。入关后,重要事务仍由议政大臣会议讨论决定。满族王公、大臣被加以议政衔者即为议政王大臣,其办公处即为议政处。军机处设立以后,重要军国大政皆由军机大臣承旨遵办,王公大臣议政制度遂废。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正式取消。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京师初级审判厅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于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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