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长官司副长官
释义

长官司副长官

历史官职

长官司副长官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位长官之下,协掌司事。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位次长官司长官,从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武职土官名。元明清均置,为长官司长官的副职。清制品秩同明,为从七品官。四川省置一人,驻于阿部;云南省置二人,分驻于大理、临安两府所属地方;贵州省置十九人,分驻于贵阳府、定番州、开州府、修文县、都匀府、思南府、思州府、铜仁府、黎平府、镇宁县、石阡府等所属地方;广西置二人,驻于庆远府属永定、永顺二地。参见“长官司长官”。

词语分解:

  • 长官的解释 旧指地位高的官吏,也泛指官吏
  • 长官的解释 旧指地位高的官吏,也泛指官吏

历史官职推荐:安抚司副使

官名。宋朝安抚司之副职,协掌军务、治安。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从六品。有自己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7/6 1: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