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航政司 |
释义 | 航政司历史官职 航政司怎么写好看:航政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总务、管理、筹划三科,各设科长、科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管理航路、航路标志;二、监督造船、船舶、船员和水上运输;三、其他航政。国6*民6*党政府交通部亦置航政司,管理航路及航行标识并其他一切航政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修订法律馆纂修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十人第一、第二科各四人,编案处二人,奏补。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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