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宣政院判官
释义

宣政院判官

历史官职

宣政院判官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词语分解:

  • 宣政的解释 1.宣扬政教。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若此后,诸处县令特有课最可旌尚者,宜就迁一官,更留三载,庶其宣政者,可以成俗;其侥倖者,自从朝典。如此行之,三五年中,天下县政可澄清矣。”2. 唐 长安 宫殿名。在 大明宫 内,凡隆重仪式,多于此举行。 唐 韩愈 论佛骨表:“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 宣政 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3. 宋徽宗 年号 政和 、 宣和 的
  • 判官的解释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历史官职推荐:西官

郡马别称。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7/9 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