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物不得其平则鸣 |
释义 | 物不得其平则鸣历史典故 物不得其平则鸣历史词典解释鸣:鸣叫。这里泛指有所抒发。 事物得不到原有的平静,就要有所抒发。 后多指人的遭遇不平就要发出声音表示不满或反抗。语出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清.昭槤《啸亭杂录》卷三:“朱白泉观察,原名友挂,今改名朱尔赓额。其与百制府书云:‘抑闻之,物不得其平则鸣,额之所遇,似不可谓得平矣!’” 历史典故推荐:木肠儿源见“木人石心”。指不为声色威势所动的人。宋 苏轼复次放鱼韵答赵承议:“为君更唤木肠儿,脚扣两舷歌小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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