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壮丁 |
释义 | 壮丁历史官职 壮丁怎么写好看:壮丁书法图片 壮丁历史词典解释(1) 宋乡役名。轮差乡村第四、第五等户充任,隶属于耆长。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实行免役法,但各地壮丁并未全部改为雇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后,壮丁废。(2)国6*民6*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保内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的人称为壮丁,常被编组成壮丁队,充修筑公路等劳役,以及被征抽服兵役。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左宰官名。春秋时鲁国置。君主近侍大臣。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季氏以公鉏为马正”, “公鉏又出为公左宰”。 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说:“故公鉏氏富,又出为公左宰。”即出仕于鲁君,为鲁公的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