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等法院院长 |
释义 | 高等法院院长历史官职 高等法院院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为高等法院的主官。见“高等法院”。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律学馆官署名。清末商部附属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职司翻译各国商业、保险、实业各律,并参以中国律例,编纂各种商法草案。置总纂官二人,纂修官二人,以本部司员兼充。 学馆名,宋置,属国子监,掌教授法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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