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交相胜历史词典解释
唐刘禹锡哲学命题。《天论上》:“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尔。”认为天能胜过人,人亦能胜过天,各有所能。指出天之道在于生植万物,人之道在于讲是非法制。天人各有自己所遵循的法则,不能相互干预。又说,法制大行,是非公道,赏罚分明,人们不会追求天命,以驳天人感应说之谬。
词语分解:
- 天人的解释 1 ∶天和人;天象和人事天人之际天人合一2 ∶仙人;神人;才能或容貌出众的人 3 ∶特指天子
- 相胜的解释 1.相称。 汉 王充 论衡·案书:“薄厚不相胜,华实不相副,则怒而降祸。”2.相互压服,制约。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相胜以力,相高以言,而名实乱矣。” 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二篇第一章第三节:“墨子·经下和经说下中明白地表现了五行相胜之说:‘五行毋常胜,说在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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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盛昱撰。二卷。作者此书收文十一篇,议一篇。多考订之作,亦有敌视新事物之文字,如书铁路述略后之反对筑造铁路,即其一例。有宣统二年1910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