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建道监察御史 |
释义 | 福建道监察御史历史知识 福建道监察御史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用物税清代杂税之一。系钞关对商民贩运缎锦、绢布、皮张、毡毯及竹木、铜铁、磁漆、日用器物所征之税。各关税则不一,分别品种、质地及工艺优劣,量征其税。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