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陕西部 |
释义 | 陕西部历史官职 陕西部怎么写好看:陕西部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陕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陕西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陕西布政司及部分卫所、在京衙门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陕西清吏司。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龟官名。周朝置。掌龟卜。尚书 ·周书 ·洪范:“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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