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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释义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历史典故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历史词典解释

州官:古代一州的长官。比喻有权势者可以任意胡作非为,而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无理限制。事本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chī)。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作郡:指充任郡守。讳:忌讳,禁忌。触:触犯。榜笞:用板子、鞭子打。上元:元霄节。榜:告示。)《官场现形记》第十五回:“不料我们大老爷先护在里头,连问也不叫我问一声儿,可见他们官官相护,这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古人说的话是再不得错的。”也作 ① 【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红楼梦》第七十七回:“袭人笑道:‘可是你“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你如今好好的咒他,就该的了?’”

历史典故推荐:取精用宏

左传.昭公七年:“蕞尔国,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也宏矣,其取精也多矣。”后以“取精用宏”谓享用奢侈。清 全祖望经史问答卷五:“若但以取精用宏为说,崔 庆、栾 郤、孙 宁诸乱臣,孰非取精用宏者,何以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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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