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部清档房 |
释义 | 刑部清档房历史官职 刑部清档房历史词典解释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保管档案,缮写满、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设堂主事满二人,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经承八人。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训科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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