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政部审查处 |
释义 | 军政部审查处历史官职 军政部审查处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军政部审查处条例》规定,军政部于监察院审计部未成立以前,特设审查处掌覆核全国军队及军事各机关、学校的预算决算事宜。以处长为主官,下设二科:第一科,掌文书、庶务、人事、统计及不属第二科事项;第二科,掌陆海空军及各军事机关,学校预算决算报告书的覆核事项。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汉人宣徽院辽朝官署名。即南面官之“宣徽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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