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身言书判 |
释义 | 身言书判历史官职 身言书判怎么写好看:身言书判历史词典解释官场用语。唐、宋考察选人的标准。即身材相貌、言词谈吐、书写文字、撰写判词。唐制,身须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书须楷法遒美,判须文理优长。先集而试之,观其书、判,吏部侍郎出题,试判两道,定等第以收其俊乂。试毕过铨,察其身、言。铨量合格,然后注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 设书判拔萃科,未应格选人亦许应试,考判词三道。真宗时,复命近臣与判吏部流内铨官以身、言、书、判试选人,判词优等,授京官知县或大理寺丞,其次循一资或授职官知县,并引对便殿。后以无益于事,乃罢。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司关员外郎官名。即司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门员外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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