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等路宣慰司历史词典解释
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置曲靖等路宣抚司。二十八年升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属云南行省。于曲靖(即今云南曲靖市)置司。领曲靖、澂江、普安、普定等路及仁德府。辖境约当今云南东部和贵州西部地。明初废。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以云南曲靖宣抚司改置,治南宁县(今云南曲靖市)。明初废。
词语分解:
- 宣慰司的解释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 瞿蜕园 历代职官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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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梁改南白水郡置,为北益州后改沙州治。治所在白水县在今四川青川县东北沙州镇。北周辖境相当今四川青川县东北及广元市西北地。隋开皇三年583废。 南朝梁以白水郡设置,治白水县今四川青川县东北白水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