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用司 |
释义 | 国用司历史官职 国用司怎么写好看:国用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置,总管财政。以制国用使、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乾道五年(公元1170年)罢。嘉泰四年(公元1264年)复置。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改称国用参计所,次年复废。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亵御掌侍御之小臣。1 西周置。诗经·小雅·雨无正: “曹我亵御,憯憯日瘁”。2 西周卫国置。国语·楚语上: “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 “居寝有亵御之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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