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司河渠司 |
释义 | 三司河渠司历史官职 三司河渠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 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属三司。掌理黄河、汴河疏浚及堤岸修筑等事。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废,另置都水监。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牛人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掌畜养牛牲,以供国家祭祀、宾客、飨食、丧事等之用。周礼·地官:“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 官名,周设此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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