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不敬 |
释义 | 大不敬历史知识 大不敬怎么写好看:大不敬书法图片 大不敬历史词典解释刑律名目。自先秦至秦汉已常见不敬之罪名,罪至死。其作为正式刑律,始见于唐律。为唐律“十恶”之第六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谓盗大祀(祭天地及皇帝的庙宇)神御之物(祭品)、乘舆服御物(皇帝日用物);盗及伪造御宝(皇帝印玺);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如应标丸误题为散,应冷题热);若造御膳,误犯食禁(不合《食经》标准);御幸舟船,误不牢固(造御舟不坚固);指斥乘舆(对皇帝有不满言论),情理切害;及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对皇帝诏命及使臣无礼)”,均为不尊敬帝王的言行。以后历朝因之。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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