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报章应守规则 |
释义 | 报章应守规则历史知识 报章应守规则历史词典解释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巡警部拟订颁行。共九条。规定新设报馆必须呈报批准,不得诋毁宫廷,不得妄议朝政,不得妨害治安,不得败坏风俗。作为《大清报律》正式颁布前的暂行条例。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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