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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都官从事
释义

中都官从事

历史官职

中都官从事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又名都官从事,汉置,属司隶校尉,掌察举百官犯法者。蔡质《汉仪》说:“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中兴以后,专令掊击贵戚。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词语分解:

  • 中都的解释 1.京都。史记·平准书:“漕转 山东 粟,以给中都官。” 司马贞 索隐:“中都,犹都内也。”宋书·索虏传:“使中都有鸣鸞之响,荒餘怀来苏之德。” 宋 王安石 乞制置三司条例:“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半价之鬻。”2.指一般城市。 五代 陈陶 泉州刺桐花咏之三:“只是红芳移不得,刺桐屏障满中都。”
  • 从事的解释 1 ∶干某项事业他已经从事贸易工作多年2 ∶处理;处置而行之既久,是又以军法从事。——苏轼教战守慎重从事3 ∶办事;办理事务朝夕从事4 ∶官职名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资治通鉴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欧阳修新五代史·伶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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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初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下设典簿一人,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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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