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儒学提举司 |
释义 | 儒学提举司历史官职 儒学提举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元朝置,掌地方儒学。秩从五品。设于各行省所在地,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等事,并考校呈进著述。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史·百官七·儒学提举司》:“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属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明初,也置儒学提举司。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六房官署合称。①宋朝六官署,即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的孔目房、吏房、户房、兵房、礼房、刑房,改制后的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②清朝中央及地方官署内书吏的办事机构,即吏房、户房、礼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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