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资政院秘书官 |
释义 | 资政院秘书官历史官职 资政院秘书官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末资政院秘书厅属官。宣统二年(1910)置。分一、二、三等,各四人,奏补。五、六、七品不等。掌承秘书长之命,分掌本厅各科事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导官令丞官名。导官即春米工场。西汉始置导官令及丞,属少府。导的本字为䆃,封泥考略卷一有“䆃官丞印”及“䆃官蕖丞。”说文说:“䆃,禾也;从禾,道声。”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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