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原文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诗词问答问:掩耳盗铃的作者是谁?答:吕不韦 问:掩耳盗铃写于哪个朝代?答:先秦 问:掩耳盗铃是什么体裁?答:文言文 问:吕不韦的名句有哪些?答:吕不韦名句大全 译文和注释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想把它背走。知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3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厌恶(恐怕)别人听到,可以;知怕自己听到,就很荒谬了。 注释 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 亡,逃亡。 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则:知是 负:用背驮东西。 锤(chuí):槌子或棒子。 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遽(jù):立刻。 悖(bèi):荒谬。 恶(e):害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