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 《宋史·刘正夫传》原文及翻译 |
释义 | 宋史 原文:刘正夫,字德初,衢州西安人。未冠入太学,有声,与范致虚、吴材、江屿号“四俊”。元丰八年南省奏名在优选而犯高鲁王讳凡五人皆当黜宣仁后曰外家私讳颁未久不可以妨寒士命置末级久之为太学录太常博士母服阕,御史中丞石豫荐之,召赴阙,道除左司谏。时方究蔡邸狱,正夫入对,徽宗语及之,徐引淮南“尺布、斗粟”之谣[注]以对。帝感动,解散其狱,待蔡王如初。他日,谓正夫曰:“兄弟之间,人所难言,卿独能及此,后必为公辅。”又言:“元祐、绍圣所修《神宗史》,互有得失,当折中其说,传信万世。”遂诏刊定,而以起居舍人为编修官。不阅月,迁中书舍人,进给事中、礼部侍郎。蔡京据相位,召为工部尚书,拜右丞,进中书侍郎。太学诸生习乐成,京欲官之。正夫曰:“朝廷长育人材,规为时用,而使与伶官齿,策名以是,得无为士子羞乎?” 译文/翻译:刘正夫字德初,衢州西安人。未成年时就进入太学,有名声,与范致虚、吴材、江屿一起号称“四俊”。元丰八年,尚书省的奏章把他的名字列为授官的优秀人选,但是犯了高鲁王的讳,共五人都被列在废除之列。宣仁后说:“皇家以外的私讳刚颁布不久,不能因这事妨碍寒门子弟。”命令把他列在靠后的名次。过了一段时间,任太学录、太常博士。为母亲服丧期满,御史中丞石豫举荐他,被召入京,途中授任左司谏。当时朝廷正在查办蔡邸一案,刘正夫入朝应对,宋徽宗说话时提及此事,他很自然地引用“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这首汉代民谣来对答。皇帝感动,撤消了此案,对待蔡王像原来一样。有一天,皇帝对刘正夫说:“兄弟之间的事,是人们所很难插话的,唯独你能做到这种程度,以后必定能成为国家辅臣。”又说:“元祐、绍圣所修订的《神宗史》,相互都有得失之处,应当折中他们的观点,把真实的史事传于万世。”于是下诏订正定稿,就让刘正夫以起居舍人的身份任编修官。不到一个月,改任中书舍人,晋升为给事中、礼部侍郎。蔡京居宰相之位,刘正夫被召入任工部尚书,拜为右丞,晋升为中书侍郎。太学的学生学习音乐结业,蔡京准备给他们授官。刘正夫说:“朝廷长期培育人才,依据计划法规适时录用,如果把他们与伶官混为一谈,以录用伶官的方式进入仕途,这恐怕会成为士子的耻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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