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 《明史·杨慎传》(二)原文及翻译 |
释义 | 明史 原文:杨慎,字用修,年二十四,举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丁继母忧,服阕,起故官。武宗微行,慎抗疏切谏,寻移疾归。世宗嗣位,起充经筵讲官。常讲《舜典》,言:“圣人设赎刑,乃施于小过,俾民自新。若元恶大奸,无可赎之理。”时大珰①张锐、于经论死,或言进金银获宥,故及之。嘉靖三年,世宗纳桂萼、张璁言,召为翰林学士,慎偕同列三十六人上言:“臣等与萼辈学术不同,议论异。臣等所执者,程颐、朱熹之说也;萼等所执者,冷褒、段犹②之余也。今陛下既超擢萼辈,不以臣等言为是,愿赐罢斥。”世宗怒,切责。逾月,又偕学士丰熙等疏谏,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顺门力谏。帝震怒命执首事八人下诏狱于是慎等撼门大哭声彻殿庭帝益怒悉下诏狱廷杖之阅十日,乃再杖七人于廷,慎谪戍云南永昌卫。 译文/翻译:杨慎,字用修,新都人,二十四岁那年考取正德六年殿试第一名,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的官职。遇继母丧事,服丧完了以后,仍担任以前的官职。明武宗秘密出行,杨慎上书直言极谏皇帝。不久他上书称病,辞官归里。明世宗继位,起用他担任经筵讲官。他经常讲授《舜典》,说:“圣人设置赎刑,那是施用于一般的小过错,使平民改过自新。如果是首恶大奸,没有可以赎罪的道理。”当时大宦官张锐、于经被判处死刑,有人说进献金银以求赦免其罪,所以他常提到这句话。嘉靖三年,世宗采纳桂萼、张璁的建议,征召他们为翰林学士。杨慎与同一官位级别的三十六个人共同上书说:“我们与桂萼等人学术不同,主张观点也不一样。我们所遵从的是程颐、朱熹的学说主张。桂萼等人所崇信的是冷褒、段犹的遗绪。现在陛下既然破格提拔了桂萼等人,不认为我们说的正确,希望赐书罢免了我们吧。”皇帝很愤怒,严加责问。过了一个月,他又与学士丰熙等一同上书进谏。没有得到答复,又与廷臣跪伏在左顺门力谏。皇帝大怒,下令将带头起事的八个人逮捕入狱。这时杨慎和检讨王元正等摇门大哭,哭声响彻殿庭。皇帝越发愤怒,把他们都捉拿下狱,处以廷杖之刑。过了十天,又在朝堂上把这七人又打了一顿。杨慎被谪戍到了云南永昌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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