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孙子兵法译文 《孙子》一书,篇卷体例颇有异同。《十家注》--《十一家注》系统各本只有篇名,而无篇次,本篇作“计篇”。简本漶漫,多不可识,惟从所存篇名如《刑》(形)、《聉》(势)观之,本篇亦当只有“计”字。而《武经》系统各本则作“始计第一”,无“篇”字,但有篇次,且有“始”字。按:此“始”字迨为后人所加。孙校本作“卷一计篇”,亦即每篇一卷,共十三篇,即同明本《集注》。而宋本则分三卷,《武经》同,惟具体分法不全同。如上卷,《十家注》是自本篇至《形篇》第四,而《武经》则至《势篇》第五。日樱田本则分十三篇为上下两篇。简本虽未明篇卷,但篇题第二栏“军争”之上标有圆点,此或即其分篇或分卷之证。今为统一体例起见,不分卷,篇题从《十家注》,篇次同《武经》,故本篇作“计篇第一”。以下各篇仿此,不再出校。 (一)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译文:孙子说: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它关系着人民的生死和宗庙社稷的存亡,是不可不认真考察了解的。 (二)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诡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译文:所以,要以如下五个根本方面的因素为基础,去对敌我双方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估,从而探索战争胜负的情势。这五个根本方面即: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 四是“将”,五是“法”。所谓“道”,就是要使民众与君主同心同德,可与君主死生与共而无违疑之心。所谓“天”,就是指昼夜、寒暑与四时节令的变化。所谓“地”,就是指道路的远近、地势之险厄平易、开阔狭窄与高低向背等地理条件。所谓“将”,就是要求将帅要具备智谋、信实、仁爱、勇敢和严明等五种品格。所谓“法”,就是指军队的组织编制、将吏的职分管理与军需物资的掌管使用。凡属上述五个方面的事,身为将帅,都不能不过问。了解这些情况,就能打胜仗;不了解这些情况,就不能打胜仗。 (三) 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译文:所以要对敌我双方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探索战争胜负的情势:哪一方的君主开明?哪一方的将帅贤能?哪一方占有天时、地利?哪一方的武器装备精良?哪一方的士卒训练有素?哪一方的赏罚公正严明?我们根据上述情况,就可预知谁胜谁负了。 (四)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译文:将帅如能听从我的谋划,用他指挥作战,必然取胜,就把他留下;如不听从我的谋划,用他指挥作战,必然失败,就把他辞去。 (五)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译文:谋划之策既为有利且被采纳,于是就再造成一种客观态势,以为外在的辅助条件。所谓态势,就是要根据利的原则而采取应变措施以保持战略主动之谓。 (六)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 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译文:战争是以运用诈谋奇计以克敌制胜为最高原则的。所以,实际能打,反而示敌以不能打;准备怎么打,反而示敌以不怎么打;拟取近道,反而示敌以走远路;拟走远路,反而示敌要取近道。敌若贪利,就以利去诱惑它;敌若乱而不整,就乘机去袭取它;敌若力量充实,就要防备它;敌若兵强卒锐,就暂时避开它;敌若气势汹汹,乘怒而来,就设法使之屈挠;敌若词卑行敛,就设法使之骄惰;敌若休整良好,就设法使之劳顿;敌若亲和团结,就设法离间它。要进攻敌没有防备之处,要出击在敌意料不到之时。这是军事指挥家的奥秘所在,是不可事先泄露出去的。 (七)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译文:开战之前,凡是“庙算”获胜的,是由于所得算筹较多的缘故;“庙算”不胜的,则是由于所得算筹较少的缘故。所得算筹多的就胜利,少的就不能胜利,何况得不到算筹呢。我们根据这种情况来进行考察,谁胜谁负就显而易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