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 《南史·张行信传》原文及翻译 |
释义 | 南史 原文:张行信,字信甫,登大定二十八年进士第,累官铜山令。明昌元年,以廉擢授监察御史。时胡沙虎已除名为民,赂遗权贵,将复进用。举朝无敢言者,行信乃上章曰:“胡沙虎残忍凶悖,跋扈强梁,媚结近习,以图称誉。自其废黜,士庶莫不忻悦。今若复用,惟恐为害更甚前日。”书再上,不报。及胡沙虎弑逆,人甚危之,行信坦然不顾也。宣宗即位,胡沙虎诛,又言:“自兵兴以来,将帅甚难其人。今命将若不以文法拘绳、中旨牵制,委任责成,使得尽其智能,则克复之功可望矣。《易》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圣人所以垂戒后世者,其严如此。今大兵纵横,人情汹惧,应敌兴理,非贤智莫能。”上深善其言。二年三月,上书言:“近日朝廷令知大兴府胥鼎便宜计画军食,鼎因遣参知政事奥屯忠孝括官民粮。民粮止两月又夺之。大兵在迩,人方危惧,或生他变,则所得不偿所损矣。”兴定二年,出为彰化军节度使。行信始至泾,即上书曰:“马者甲兵之本,方军旅未息,马政不可缓也。又闻蕃地今秋薄收,鬻马得银辄以易粟。冬春之交必艰食,马价甚低。乞令所司辇银粟于洮、河等州,选委知蕃情、达时变如桓端者贸易之。”崇庆中,又曰:“大定间,尝立送宣礼,自五品以上各有定数,后竟停罢。彼军士效死立功,仅蒙恩赏,而反以馈献为苦,是岂朝廷之意哉。乞令有司依大定例,参以时务,明立等夷,使取予有限,无伤大体,则上下两得矣。”上多采纳焉。正大八年二月乙丑,薨于嵩山崇福宫,年六十有九。初游嵩山,尝曰:“吾意欲主此山!”果终于此。(节选自《南史·张行信传》) 译文/翻译:张行信,字信甫,大定二十八年(1188)中进士,累官至铜山县令。明昌元年,因为廉政被提升为监察御史。当时胡沙虎已免职为民,但他仍贿赂朝中权贵,想要重新起用。满朝官员没人敢表态。张行信便上奏说:“胡沙虎为人残忍凶狠,骄横跋扈,献媚于近臣,妄图让他们加以称赞。自从被罢免以来,士民百姓无不欢欣鼓舞。如今如再任用,只怕为害更超过往日。”他接连上书奏告,但没有回音。等到胡沙虎杀死君王发动叛乱时,人们都替他担忧,张行信却内心平静而不顾念自身。宣宗即位,胡沙虎被杀后,他又说:“自从战事兴起以来,难以得到合适的将帅。现今任命将领如果不再采用条文旧法将他们约束,由朝中意旨来牵制他们,而是委以全任,责其成功,让他们能够全部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则克敌恢复国土的功业可望有成了!《易》中写道:‘开国和继承大业,小人不可任用。’这是圣人用以警戒后世的,话说得这样严厉。如今大兵纵横遍地,人心惶惶不安,抵抗敌军兴国理政,如非贤能而有智慧的人是难以成功的。皇帝十分赞同他的话。二年三月,他上书说:“近日朝廷命令知大兴府的胥鼎根据方便的办法筹划军粮,胥鼎便派参知政事奥屯忠孝搜括官员和民众的粮食。民众所存的两月粮食又被夺走。大兵已经压境,人人已觉危险,如果再干这种不该干的事,只怕会发生其他变故,那就得不偿失了!”定兴二年,出京外任彰化军节度使。张行信刚到泾州,立即上书说:“马匹管理是军队的根本,如今战事不止,马匹管理不可延缓办理。又听说蕃地今年秋收不好,需卖马得银买粟米。冬春之际肯定缺少食物,马价很低,请让有关方面运银和粟米到洮、河等州,选派熟悉蕃邦情形,通达而能随机应变的像桓端这样的人去购买和交换。”崇庆年间,他又上书说:“大定年间,曾经制定送给宣读圣旨的使者礼品时,凡五品以上官员都有规定的数目,后来竟然废止了。那些将士们效力至死立下战功,才能受到朝廷的赏赐,而他们反而又要把送礼物当成犯愁的事情,这哪里是朝廷的本意呢?请令有关方面依照大定年间规定,参考目前时局,明确规定数目一律等同,让他们收受之间有限度,这样无伤大体,而上下齐美了!”皇帝大多采纳他的意见。正大八年(1231)二月乙丑,死于嵩山的崇福宫,当年六十九岁。他初次游览嵩山时,曾经说:“我多想主管这座山!”后来他果然死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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