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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明史·熊概传》原文及翻译
释义

明史

原文:

熊概,字元节,丰城人。幼孤,随母适胡氏,冒其姓。永乐九年进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广西按察使。峒溪蛮大出掠,布政使议请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无捍御,顾烦王耶?且寇必不至,戒严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调广东。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与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还,代以左通政赵居任,兼督农务。居任不恤民,岁以丰稔闻。成祖亦知其诬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继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监国时,尝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贤,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干还,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恶,而福不任职。宣宗召福还擢概大理寺卿与春同往巡抚南畿逝江设巡抚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长为不法。海盐民平康暴横甚,御史捕之,遁去。会赦还,益聚党八百余人。概捕诛之,已,悉捕豪恶数十辈,械至京,论如法。于是奸宄帖息。诸卫所粮运不继,军乏食。概以便宜发诸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赡军,乃闻于朝。帝悦,谕户部勿以专擅罪概。
概用法严,奸民惮之,腾谤书于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与春所至作威福,纵兵扰民。帝弗问,阴使御史廉之,无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赐玺书奖励。概亦自信,诸当兴革者皆列以闻。时屡遣部官至江南造纸、市铜铁。概言水涝民饥,乞罢之。
五年还朝,始复姓。亡何,迁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顾佐疾,驿召概代领其职,兼署刑部。九年十月录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风眩卒。赐祭,给舟归其丧。
(节选自《明史·列传第四十七》)

译文/翻译:

熊概,字元节,是丰城人。他幼年成了孤儿,随母亲改嫁至胡家,于是假托姓胡。永乐九年,中进士。后被授予御史的官职。十六年,升为广西按察使。峒溪蛮人大规模出动劫掠 ,布政使谋划请靖江王的军队来阻止他们。熊概不同意,他说:“我等担任地方长官,贼寇来时不能保卫抵御,反而烦劳王爷吗?况且贼寇肯定不来,只需警戒而已。”后来果然贼寇没来。不久,他调任广东。 
洪熙元年正月,命他以原官的身份和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畿、浙江。当初,夏原吉在江南治水回京后,朝廷让左通政赵居任代替他,且兼管农业方面的事务。赵居任不体恤百姓,每年都上报说丰收。成祖也知道他欺骗。他死后,左通政由岳福继任,岳福平庸懦弱,不做事情。仁宗代理国政时,曾命熊概以御史之衔代理刑部事务,仁宗知道他贤能,因此有这个任命。这年八月,周干回京,说有关部门多任用非人,当地豪强肆意作恶,而岳福又不管事。宣宗召回岳福,升熊概为大理寺卿,与叶春一同前往巡视安抚。南畿、浙江设巡抚之职自此而始。 
浙西豪强握有郡县官员的短处,长期做不法之事。海盐县百姓平康非常can6*暴,御史要逮捕他,他逃掉了。正赶上大赦,他又回来了,还聚众八百余人。熊概将他逮捕诛杀。过后,又把几十个罪大恶极的豪强全部逮捕,加刑具押送至京城,于是奸民驯服。各卫所的运粮不能为继,军队缺粮。熊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发放各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供给部队,然后再上报朝廷。皇上很高兴,传谕户部不要给熊概治以擅作主张之罪。 
熊概执法严厉,奸民很害怕他,便将诽毁他的书上传朝廷。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弹劾熊概与叶春所到之处擅用威权,独断专横,放纵士兵骚扰百姓。皇上没有过问,只暗中派御史去调查,但一无所得,由此更加信任熊概。第二年七月赐玺书奖励他。熊概也很自信,应当兴废的事他都列出上奏。当时朝廷屡次派出部官到江南造纸、买铜铁。熊概说洪水积涝,百姓饥馑,请求停止这种行动。 
宣德五年,他回到朝廷,才改回原姓。不久,他升为右都御史,掌管南都察院事务。行在都御史顾佐有病,朝廷通过驿传召熊概代管他的职务,兼代理刑部。宣德九年十月,省察记录犯囚的案卷,熊概从早到晚,都没有空闲吃饭食。突然他感到晕眩,然后便去世了。皇上令使者前往祭奠,派船送他归葬。
《明史·熊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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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