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 《宋书·王敬弘传》原文及翻译 |
释义 | 宋书 原文:王敬弘,琅玡临沂人也。与高祖① 讳 同,故称字。曾祖廙,晋骠骑将军。祖胡之,司州刺史。父茂之,晋陵太守。敬弘少有清尚,起家本国左常侍,卫军参军。性恬静,乐山水。为天门太守。敬弘妻,桓玄② 姊也。敬弘之郡,玄时为荆州,遣信要令过。敬弘至巴陵,谓人曰:“灵宝见要,正当欲与其姊集聚耳,我不能为桓氏赘婿。”乃遣别船送妻往江陵。妻在桓氏,弥年不迎。山郡无事,恣其游适,累日不回,意甚好之。玄辅政及篡位,屡召不下。高祖受命 ,补宣训卫尉,加散骑常侍。永初三年,转吏部尚书,常侍如故。敬弘每被除召,即便祗奉,既到宜退,旋复解官,高祖嘉其志,不苟违也。复除庐陵王师,加散骑常侍,自陈无德,不可师范令王,固让不拜。又除秘书监,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本州中正,又不就。太祖即位,又以为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领江夏王师。元嘉三年,为尚书仆射。关署文案,初不省读。尝豫听讼,上问以疑狱,敬弘不对。上变色,问左右:“何故不以讯牒付仆射?”敬弘曰:“臣乃得讯牒读之,政自不解。”上甚不悦。六年,迁尚书令,敬弘固让,表求还东,上不能夺。改授侍中、特进、左光禄大夫,给亲信二十人。让侍中、特进,求减亲信之半,不许。及东归,车驾幸冶亭饯送。二十四年,薨于余杭之舍亭山,时年八十八。追赠本官。 译文/翻译:王敬弘,是琅玡临沂人。因为他和高祖的名相同,所以以字称呼。曾祖王廙,担任晋骠骑将军。祖父王胡之,担任司州刺史。父亲王茂之,是晋陵太守。敬弘年轻时就有高尚的节操,始任本国左常侍、卫军参军。敬弘性情恬淡宁静,喜欢游览山水。任天门太守。王敬弘的妻子是桓玄的姐姐。敬弘到郡县去时,其时桓玄镇荆州,桓玄送信给敬弘请他到府上拜访。王敬弘到了巴陵,对人说:“桓玄邀请我,只是要和他姐姐相聚罢了,我不做桓家的入赘女婿。”于是他 派另一条船将妻子送到江陵。妻子住在娘家,王敬弘整整一年也没有去接她。郡里无事,便尽情游山玩水,往往一连数日不归,心情非常高兴。桓玄辅佐国政及后来篡位屡次征召他,他都不答应。高祖登基,敬弘补任宣训卫尉,担任散骑常侍。永初三年,王敬弘转任吏部尚书,常侍之职不变。敬弘每次被征召,即使敬奉高祖,已经到了应该退下来的时候,他就立即解去官职,高祖赞赏他的志趣,不随意违背他的请求。又被任命为庐陵王的老师,担任散骑常侍,他自称无德才不配做庐陵王的老师,坚决辞谢不接受。又被任命为秘书监、金紫光禄大夫,担任散骑常侍、本州中正,又未接受。太祖即位,又让他任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统率江夏王的军队。元嘉三年,任尚书仆射。刚开始不懂关署文案。有次参加判案,皇上问他一件疑案,敬弘回答不出来。皇上变了脸色,问有关人员:“为什么不将案卷交给仆射?”敬弘说:“臣已拿到案卷读了,却弄不明白。”皇上非常不高兴。元嘉六年,调任尚书令,敬弘坚决辞谢,上表皇上请求回到东部,皇上难以改变他的想法。改而任命他为侍中、特进、左光禄大夫,分给他随从二十人。敬弘辞去侍中、特进,并请求减去一半随从,未被允许。等到敬弘回东部时,皇上亲自到冶亭为他饯行。二十四年,敬弘死于余杭舍亭山,时年八十八岁。朝廷追赠他原先的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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