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司参政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政,秩从三品,与左、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词语分解:
- 布政的解释 1.施政。左传·成公二年:“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史记·孝文本纪:“人主不德,布政不均。” 三国 魏 锺会 檄蜀文:“布政垂惠而万邦协和。”2.布政使的省称。醒世恒言·张廷秀逃生救父:“那 朱四府 乃 山东 人氏,父亲 朱布政 与 邵爷 却是同年。”参见“ 布政使 ”。
- 参政的解释 参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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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月北洋政府设置,直属大总统。蒙古宣慰使得设置行署办公,设参议六人,由宣慰使聘任;秘书长一人,秘书二至四人,随员六至十人,均由宣慰使派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