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京留守司 |
释义 | 西京留守司历史官职 西京留守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辽为南面官,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升大同(今山西大同)为西京,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治大同府。置留守,行大同府尹事; 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后置司大同府,留守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下设官员同辽。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中都木场使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判官一员,皆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金置,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佐官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均为九品;下设司吏一人,库子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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